鲍毓明性侵养女案反转、包丽去世:她们需要你的支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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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孟婆
来源 | 孟婆说
被“养父”性侵3年的李星星,报案3次,烟台警方不受理
这两天,有一件令人出离愤怒的事情,李星星三次报警自己被养父鲍某明性侵,而烟台警方却一直没有立案。
当14岁的星星站出来后,鲍家人想方设法为他开脱。
他的姐姐说,家人早就知道他们的关系,他们并非养父女。
根据财新网报道,烟台警方认为这是“感情纠纷”而不予以立案。
可我想说的是,不管他们是怎样的关系,鲍某明将一个未满14岁的未成年少女,长期拘禁在自己身边,要么是强暴罪,要么是非法拐卖未成年人,总有一项罪名成立吧?
一个未满14岁的少女,她如何分辨什么是自由意志?
退一步说,一个女孩,在自己懵懂无知的年龄,被一个精于世故的老男人伤害了,多年后她长大了,懂得了那是一种伤害,那么她现在有没有权利报案?
14岁的姑娘,长期被40岁的男人洗脑,控制,她如何分辨什么是“爱”什么是“强暴”?
建议给所有这类案件加一个追诉期:未成年的姑娘,与成年人发生关系,无论过了多久,只要女孩认为这是强奸,她就可以告。
如此一来,法律才不会成为他们人渣的漏洞,才能真正保护女孩。
那个被学长PUA的包丽,不敢向父母求助,她最终割腕自杀
前几天,北大女生包丽(化名)于4月11日中午在医院去世。
12日中午,包丽妈妈证实上述消息,面对包丽突然过世,包丽妈妈表示十分难过,脑子一片混乱,“我孩子就是被逼死的,和牟某翰脱不了干系。”
直到包丽过世,牟某翰也没有联系过包丽妈妈,更没有道歉。包丽妈妈表示,会继续追究牟某翰的责任,目前还在等警方的调查结果。
如果你还不知道包丽的事情,我简述一下:
北大女生包丽,认识了北大学生会的师兄牟某翰,在长期被牟某翰PUA之后,包丽最终醒悟,不堪其负的她,选择了割腕自杀。
幸好被同学及时救下,随后包丽一直住院,处于“脑死亡”状态,后来通过治疗有了起色,但仍未能自主呼吸。
现在,包丽去世了。
牟某翰与包丽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曝光后,可以看出,两人恋爱期间,牟某翰对包丽使用大量侮辱性言语,要求包丽称自己为“主人”,甚至要求她在自己身上文“牟林翰的狗”,并且录制文身的整个过程。
除此之外,牟某翰还更进一步地要求包丽“为我怀一个孩子,然后去把他打掉,我留下病历单”。
对于牟某翰的冒犯和虐待倾向,包丽曾提出警告乃至提出分手,但在牟某翰多次以自杀为威胁等情况下,最终未能与牟某翰摆脱关系。
牟某翰嫌弃包丽有过恋爱经历,不是处女,但又不想分手,却以此折磨包丽,终致将包丽逼死。
这件事情,从法律责任来看,我不知道法官会如何审判。
但不要用他人的恶来惩罚自己,我们应该比恶人活得更好。
包丽从未向父母叙述过自己的遭遇,她只是在决定自杀前,给母亲发短信说:对不起。
可我想说,姑娘,这不是你的错啊,被伤害,从来都不是被害者的错啊!
那个被老师强暴的女孩,因为父母的不理解,最终用自杀终结痛苦
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自杀前,曾出版过一本小说《房思琪的初恋乐园》,用林奕含自己的话来总结:
“很直观,很直白,很残忍,就是一个老师,常年利用他的职权,诱奸、强暴、性虐待女学生。”
这个故事里,她自己是被侵犯的女学生原型。
林奕含多年来患有抑郁症、精神病,精神饱受折磨,林奕含认为,世界上最大的痛苦,不是经过核爆,是房思琪(林奕含小说的女主角)式的强暴。
“那些从集中营出来,幸存的人,他们在书写的时候,常常有愿望希望人类历史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,可是在书写的时候,我很确定,不要说世界,在台湾这样的事情仍然会继续发生,现在、此刻,也正在发生。”
一个人,要经受多大的痛苦,才能用这种词语来形容自己内心的千疮百孔,血肉模糊?
林奕含的出身、家境、容貌、才学、气质、见识,都远远超越大多数平凡女孩。
然而,她所感受到那份强烈的痛苦,如同一只庞然怪兽,打败了这个女孩身上其他那些美好的特质。
在林奕含被性侵之后,她曾小心翼翼地问母亲,如果学校里有其他同学被性侵,母亲怎么看?
母亲立即冷冷下了结论:一定是那个女生很骚,这让她打消了诉诸父母的念头。
而当她试探性追问妈妈“我们家教里好像没有性教育”时,母亲又回答她“什么性教育?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。”
于是,这个女孩在被性强暴之后,感受到的,只有亲人的冷漠和敌视,她默默背负着这一切,不敢告诉家人。
林奕含生前,缺乏足够的勇气站出来反抗伤害自己的人,于是,将痛苦与伤害内化,进而伤害自己。
她的书出版了,她终于有勇气和力量面对那一切,她本可以继续抗争,但她选择了自杀如此惨烈的方式。
她活在自己的痛苦里,始终无法走出来,一生都停留在原地,一生都身处阴影之中,所以她用死亡结束了自己的痛苦。
林奕含的父母,至今仍然认为,自己的女儿被戕害这件事本身是“耻辱的”。
而我相信,她的父母,还有千千万万个认为「女孩被侵犯了是耻辱」的人,他们的态度,不吝于二次伤害,是这些偏见,让饱受折磨的姑娘,不敢向自己最亲近的人求救。
被强暴被损害的不可耻;可耻的是那些加害者,包括冷漠的父母
遭遇强暴、性侵之后的伤害,足以毁灭一个人的一生。
继续描述这些痛苦,我相信并不能改变现实,也不能让恶魔停下脚步。
一个残酷的事实是:男性始终比女性更有力量,而强暴案中,绝大多数受害者都是女性,无论是熟人作案,还是陌生人作案,女性遭遇性侵害的概率为19.7%,这是哈佛肯尼迪学院发布的官方数据。
也就是说,20%的女性,遭遇过一次性侵害。
既然伤害无法完全避免,或者,换个说法,既然我们中总会有人被伤害,那么,如果我们中,有人遭遇性侵害,我们应该如何求助?
如果我们的亲友遭遇性侵害,我们应该如何帮助被害者?
最核心的问题,便是观念问题:我们的社会,至今仍然不够友好,不够宽容。
想一想,我们对待那些被性侵害的女性,是怎样的态度?
高级一点的善良,是同情,怜悯;低级一点的,会觉得她“不纯洁、不干净”。
说到底,仍是贞操观念作怪。
被性侵、被诱奸,这些标签一旦贴在某个女孩子身上,女性便会被钉上耻辱柱。
尽管,她们原本是受害者,她们应该得到帮助,可实际上,社会给予她们的却只有“同情”或者是“可耻”的目光。
甚至,当那些被性侵的女孩子,勇敢站出来告强奸犯的时候,她们还会被亲友阻止,被家人反对,因为“丢人”!
拜托,你的孩子是受害者,为什么你会觉得耻辱?
我们必须更新这样一个观念:被强暴的,不可耻,可耻的,是那些恶意犯罪的加害者!
希望将来的某一天,当我们讨论某个“被性侵的女孩”,就像讨论“她走路被车撞了”那样发出感叹:“噢!那真糟糕,她真无辜”,而不是戴着有色眼镜。
当所有人都抱着这样的观念时,被性侵犯的伤害者,就再也不必害怕坦露自己所遭受的痛苦、折磨,以及身心灵的三重煎熬。
遭受过性侵犯、性暴力的女孩子有很多,也许就藏在我们身边。
我们每一个人,每一个围观者,都应该明白:那个勇敢站出来的女孩,她真的很了不起!
想给李星星点赞,想告诉她,姑娘,你真的很棒,你做到了很多姐姐们都没有勇气做到的事情,你之前受到过伤害,今后你值得加倍幸福!
作者:孟婆,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公众号:孟婆说(ID:mengpo23),毒鸡汤写手,燃梦动漫创始人,6岁熊娃的妈妈,职业作家,文风犀利泼辣,灵魂却温柔内敛。靠稿费买了两套房,从职业作家转型编剧,并开始创业。曾写出《离开北京三年后我后悔了》、《好好说话到底有多重要》《我想和你睡一辈子》等千万+爆文。转载请联系(ID:mengpo23)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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